卷首语:“十四五”期间,上海促进外商投资要做这些事

发布时间:2021-07-14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商闻 责任编辑:周健

开放是上海最大的优势。“十三五”时期,上海吸收外资规模质量显著提升,开放步伐显著加快,投资环境显著改善,但也面临服务业开放度还不够,与新加坡、东京等地相比总部能级还有待提升等问题。“十四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引资环境,上海将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形成高能级市场主体集聚、高标准投促体系健全、高水平服务系统集成的亚太投资门户。

5年内,上海将推动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深入落实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上海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动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物流运输、教育、金融、卫生、文旅、电信等领域开放措施率先落地,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研究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推动上海率先形成高标准投资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5年内,上海将集聚更高能级的市场主体。实施“总部增能”行动,大力吸引跨国公司亚太总部和全球总部落户,鼓励跨国公司设立辐射亚太、面向全球的财资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共享服务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打破人才、创新资源等要素跨境流动瓶颈障碍,支持外资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力争到“十四五”末,累计落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000家左右、外资研发中心560家左右。同时,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和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等领域,积极参与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

5年内,上海将健全更高标准的投促和服务体系。深入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健全由政府、专业机构、商协会、企业组成的“四位一体”投资促进体系,持续增强与主要投资来源地及潜力国家(地区)的经贸及投促机构合作。构建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拓展涉外服务专窗内容,健全完善政企沟通、联系走访、重大项目服务、投诉和兜底服务等工作机制。

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市商务经济延续去年以来回升向好态势,各项指标已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正常增长水平。特别是在利用外资方面,1-5月,上海新增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数2674家,比去年同期增长39.1%;吸收实到金额102.6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5%。1-5月,上海新增外商独资企业数1640个,占全部新增企业数的比重为61.3%,充分表明上海仍然是中国乃至世界最富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热土之一。未来,上海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以更大力度强化全面赋能、精准服务、法治保障,支持外资企业在沪实现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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