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沈晔
8月5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通知,根据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同意自2025年8月6日起在江苏省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202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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