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严把苗种检疫关口 筑牢渔业安全防线 赋能乡村产业振兴
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是渔业稳产增收、产业健康发展的第一道防线,更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防范水生动物疫病传播的关键环节。为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规范水产养殖经营秩序,山东省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将许可审批与苗种检疫普法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上门服务、靠前指导,从源头守护全县水产养殖产业安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乔庄镇作为博兴县淡水养殖重点镇,南美白对虾养殖产业特色突出、效益可观,是群众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的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养殖规模持续扩大、苗种调运流通日益频繁,苗种带病流通、疫病交叉感染等风险随之增加。同时,乡镇地处偏远,养殖户往返县城办事不便,部分经营主体存在“重办证、轻检疫”的思想误区,对水产苗种“凡运必检、合格出证”的法定要求认识不足,存在一定养殖安全隐患。
针对产业发展痛点和群众办事难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立足职能、主动靠前,将审批服务阵地前移田间塘口。在集中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工作中,实行审批勘验+政策宣讲一体化服务模式,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在现场指导群众完善申报材料、核查养殖池设施、规范经营台账的同时,同步开展水产苗种检疫政策宣传解读,明确生产许可与产地检疫的区别与联系,破除养殖户认知误区,引导经营主体树立“持证生产、依规报检”的法治意识。
现场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细致讲解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明确苗种出售、调运前必须依法申报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市流通。同时,指导养殖户规范建立养殖生产、苗种购入、消毒防疫等台账,提醒广大养殖主体外购苗种务必核验检疫证明,从源头杜绝带病苗种入塘,有效降低养殖病害风险,保障养殖生产安全。
下一步,山东省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发挥流动审批服务优势,持续下沉一线、精准赋能渔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审管联动、政策联动,常态化推送水产苗种许可办理、产地检疫申报等便民指引,全方位普及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水产养殖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发展,以优质政务服务筑牢渔业安全生产底线,持续激活渔业产业发展活力,为全县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博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