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陈加成等联名建言:完善常态化财政激励机制,助推农业龙头企业“加速跑”
农业龙头企业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引擎”。在当前兄弟省份纷纷加码支持农业产业化的背景下,福建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策效能?在此次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天马科技集团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陈加成联合多位代表提交建议,呼吁对标先进经验,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构建更加精准、长效的财政激励机制,为我省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湖北、湖南、山西等地均已通过常态化的财政支持,为企业发展赋能。”代表们在建议中列举了多地经验并指出,2024年我省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已突破3800亿元,产业基础扎实。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原有的支持政策已难以满足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迫切需求。
陈加成代表认为,在农业产业化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亟需重启并升级财政激励机制,通过政策的“接续发力”,消除企业在融资、研发等环节的后顾之忧,提升福建农业在全国的综合竞争力。
为进一步夯实乡村产业根基,陈加成等代表建议设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张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具体建议聚焦四个方向:
一是重启贴息,降低融资成本。建议恢复并优化贷款贴息政策,同时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通过“政府增信+风险分担”缓解农业企业的融资难题。
二是晋级激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以奖代补,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头雁领飞”的梯队效应。
三是支持市场拓展。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并给予补助,帮助福建农产品拓宽销路,打响“福”字号品牌。
四是创新驱动,提升科技含量。聚焦现代种业、智能装备等关键领域,对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当年的新增部分给予补助,推动产业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
代表们表示,设立专项资金旨在构建“政策引导-企业壮大-产业兴旺”的良性循环,以更优的制度供给,助推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在乡村振兴的赛道上“加速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