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头就打!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保供物资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2-04-25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梁长玉 责任编辑:常玉

梁长玉报道 保供物资、团购物资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对保供物资和社区团购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将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近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曝光了一批保供物资和社会团购违法案例。

粉丝生产企业于两年前注销,已对供应商立案调查

“上海市场监管”4月23日通报,近日,有居民反映闵行区虹桥镇发放的保障物资存在“粉丝生产企业于两年前注销”的问题。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核查相关情况:虹桥镇发放的上述保障物资供应商为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其销售的“龙仁粉丝”标示生产商为夏邑县汇龙食品有限公司。

经查,该批粉丝外包装打印的生产日期年份为2022年,而标注的生产企业已于2020年6月注销。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提供该批粉丝供应商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对该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同时,向河南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猪奶头肉”充当精品五花肉,相关责任人被刑拘

“上海市场监管”4月24日消息,近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居民举报,反映上海鑫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有问题,把“猪奶头肉”充当精品五花肉,存在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利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的情况,将公司冷冻仓库内储存的奶脯肉、边角料等切割,包装成“高档五花肉”,伙同其下游销售商魏某以肉加蔬菜捆绑的礼包方式高价对外出售,累计销售约658份,涉案金额12万余元。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以次充好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下游销售商魏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冒用“保供”名义采购物资加价销售牟利,被立案调查

“上海市场监管”4月24日消息,近日,接公安机关线索移送,当事人尚某某利用在杨浦区平凉路某小区做保安方便进出的便利,使用自行购买的“防疫执勤”袖章,并在货车明显位置张贴某省“支援上海”字样,冒用“保供”的名义采购大量生活物资,通过在杨浦某社区“帮忙团购”微信群中加价销售牟利。

截至4月20日案发,共销售蔬菜、水果、生鲜等各类物资20余批,非法获利2万余元。当事人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尚某某立案调查。

擅自变更团购产品的品牌品类,构成价格欺诈

“上海市场监管”今天(4月25日)消息,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反映,称通过社区团购收到的套餐食品,与之前微信群里的价格标签不相符,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经查,上海酥荟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点心套餐,价格标签注明128元的套餐包含其自有专属品牌面包、蛋糕、麻薯等。当事人实际从第三方公司购入其他品牌产品,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团购产品的品牌品类,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10斤耙耙柑只有9斤左右,当事人被处罚

“上海市场监管”今天(4月25日)消息,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市民举报线索后,立即对孟某位于闵行区莘松路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见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经营耙耙柑、哈密瓜,芒果等水果。其中,耙耙柑以180元/箱(10斤左右)进行价格公示,但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次库存耙耙柑称重下来每箱重量都在9斤左右。当事人在社区团购群中标示商品的规格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短斤缺两”现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4266元退还给消费者,若在规定时限内未能退还的则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1330元。

77元/桶的油加价至150元出售,构成哄抬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在某平台上存在高价销售食用油等生活物资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会同区公安局启动联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封控期间,在药房线下销售价格为77元/桶的情况下,将某平台“益丰大药房江湾店”上的“多力葵花籽油5L”的销售价格大幅提高到150元/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云南捐赠物资未按要求分配给租户进行转卖,已被警方控制

2022年4月24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举报,云南捐赠宝山区的物资被售卖至静安区临汾路一小区,居委已报警。接到有关舆情后,张庙街道协同区公安、纪检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向宝山区捐赠了一批蔬菜农产品,由娃娃菜、莲花白、西红柿、小瓜、玉米、香葱六类农产品组合装箱,每箱 6.5kg,合计 7692箱,共计 50吨。经区防控办物资保供组研究决定,将该批捐赠物资分配给张庙街道。我街道结合长租公寓租户物资短缺、多次求助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该批物资具体分配方案,将该批物资免费赠送给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长租公寓租户等困难群体。4月22日凌晨,该批物资送达后,街道派专人将该批物资分送到各点位拍照签收。截止4月23日,该批物资全部分配完毕。

根据公安部门调查,接受捐赠的新江内燃机公寓(原厂停产,改建为公寓)负责人张某(男,50岁)在收到190箱捐款物资后,没有按要求分配给公寓内租户,私自将该批物资转卖牟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旦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剔出保供企业“白名单”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近日,出现一些保供物资涉嫌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上海市高度重视包括生活物资保供礼包在内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工作,针对市民关心问题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按照“四个最严”标准,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保供生活物资质量和食品安全。

一、落实最严的责任,从源头把控保供食品安全。对于生活物资保供礼包,各区商务部门实行提级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资质资格审定,一旦发现证照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剔除出保供企业“白名单”,并作为案件线索进行追查。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保供礼包抽查核验,抽检合格后方可向市民发放。发放组织者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和发放过程食品安全管理。通过明确有关各方责任,切实把好保供礼包的来源关、品种关、质量关。对于捐赠生活物资,接受捐赠的区、街镇和单位,要加强运输、分装、配送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开展监管,发现不合格的要妥善处置。

二、实施最严的监管,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疫情带来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场景和阵地的变化。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应对这种变化带来的挑战,聚焦方舱医院供餐、保供礼包、捐赠物资、社区团购等重点,建立食安工作直达社区机制,对向方舱医院供餐的企业实施驻场监管,对向隔离酒店、援沪医疗队供餐的企业采取“视频巡查+现场巡查+企业自查”组合式监管,努力把食安监督落到小区门、方舱门、楼宇门、工地门,全口径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开展最严的执法和最严的追责,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街镇、各单位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连锁超市、便利店,电商平台大仓、前置仓,以及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等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保供物资食品尤其是生鲜食品质量监管,对相关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落实“处罚到人”,并向社会公布。涉嫌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纪法责任。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加大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畅通保供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区和街镇要畅通保供服务热线,主动接受市民对礼包发放和受捐生活物资的监督,对涉及的舆情,要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市民担忧。市场监管部门畅通12315热线电话,提高对举报投诉的处置效率。如果市民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欢迎通过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最近,上海警方发布通报,近期,上海市多个乡镇、街道在发放生活保障物资的过程中,出现了居民群众投诉物资存在以次充好、质量低劣甚至食品变质、产品过期等问题的情况。

对此,上海公安高度重视、闻警即动,紧密会同行政监管部门迅速开展核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先后快速侦破了多起销售劣质猪肉案件。

据了解,上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保供物资和社区团购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守上海食品安全底线,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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