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实施首季度 我国出口企业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2.5亿元

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梁长玉 责任编辑:常玉

梁长玉报道 海关数据显示,RCEP实施首季度以来,我国出口企业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10.9万份、货值371.3亿元,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2.5亿元,主要商品为有机化学品、塑料及其制品、针织或钩编的服装等。

RCEP项下享惠进口货值67.2亿元,减让关税1.3亿元,主要享惠商品为钢铁、塑料及其制品和有机化学品等。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今年1月1日,RCEP对10国正式生效,随后2月1日起、3月18日起对韩国和马来西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RCEP生效成员国数量已达到12个。

从具体国家看,一季度我与韩国、日本进出口占我与RCEP贸易伙伴进出口规模比重均为20%;与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等多个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速超过两位数。

从主要商品看,一季度我国对RCEP贸易伙伴出口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分别占52.1%和17.8%,其中集成电路、纺织品、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出口分别增长25.7%、14.1%和7.9%;自RCEP贸易伙伴进口机电产品、金属矿及矿砂、农产品分别占48.5%、9.6%和6%。

在推动RCEP实施方面,海关总署单独或共同作为负责部门的共计174项,占RCEP701项约束性义务的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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