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 培护森林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商闻 责任编辑:常玉

今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进一步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机制、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基本建立,有力地推动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工作。

年初,泉州市委、市政府提出5项14条改革任务,确定市级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人选,县、乡、村三级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林长、副林长,将责任区域划分到山头地块。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推进林长制落地落细落实。全市共设立各级林长3687名,其中市级林长4名,县级林长62名,乡级林长904名,村级林长2717名。

对此,泉州市制定了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市级部门协作制度等五项配套制度,建立市、县两级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协作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会商制度,及时研究林长制工作推进过程的问题。今年以来,相关协作单位分别就松材线虫病防控、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等工作召开会议2次。

市、县两级林长办在履行好林长制日常工作职责的同时,善于借助林长制这一抓手,通过提请领导批示、组织督查等形式,推动解决一批林业部门不好协调、不好推动的事项,取得较好成效。今年来,泉州市以市林长办的名义,先后向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督办单3份,就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整改、松材线虫病除治等重点难点工作提出要求,得到县级林长的高度重视,有力推动问题解决。

为有力保障此项工作有序推进,泉州市财政部门及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调增列入预算,保障人员、办公场所需求,简化林长公示牌招投标审核审批手续。组织、审计、效能等部门将林长制工作列入市、县两级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人社部门将林长制工作纳入评选表彰范围。各林长制协作单位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开展。

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泉州市林长制工作启动顺利,推进有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省、市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年度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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