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梁长玉 张丽丽 责任编辑:常玉

梁长玉 张丽丽报道 2020年6月1日,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及监管部门的号召,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工作。

南京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前期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据悉,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进行“应延尽延”。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的企业贷款,亦可向该行提出申请延期还本付息。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且免收罚息。

该行将对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且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担保关系在法律上真实有效,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签订《稳岗承诺书》的企业,在符合监管要求和授信政策的前提下,进行“应延尽延”工作,“应延尽延”项下小微企业贷款,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下一步,南京银行上海分行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银保监会关于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相关部署,秉实规,行实策,做实事,求实效,尽最大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切实提升广大小微企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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