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建议借鉴共享单车思路 引导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5-21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梁长玉 责任编辑:周健

2020年全国两会即将开幕。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表示,今年将提交名为《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为突破口推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落实》的提案,建议借鉴共享单车的发展,从国家到各地政府提前介入,引入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用户、专家学者参与相关立法或规定制定过程,有前瞻性地规范、引导行业发展。

近日,共享电动自行车这一赛道由于几大行业巨头持续加码,再次引发关注。相比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可辐射至3至5公里,所以可满足更多市民出行的需求;相比大多数的家用电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符合2019年出台的电动车新国标,因而它的推广有助于逐步取代超标电动车。也正因此,有关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发展规划问题近期颇受关注。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及“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江浩然认为,这是基于当时条件做出的判断,而近期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关政策也在变化,这就包括2019年4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各地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政策正在相继松动。“但是,更多地区对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这一新业态,仍然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他说。

上述被称为“电动车史上最严新规”之下,很多城市也有着基于城市综合因素的考量,有标准、有要求的开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大门。2019年7月31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拟取消对共享电单车的限制,先期计划投放6000辆供市民使用,市级监督管理部门将统一制作发放共享单车电子身份标签和牌照,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千米每小时。而在安徽省合肥市,对共享电动车实行目录管理,通过质监部门检验的电动车可上目录,上目录后就有资格上牌,上牌后就可以合法上路。部分运营的共享出行企业还发布符合新国标的产品“云行”等,则很好地协助了当地政府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淘汰,同时也强化了非机动车道路行驶安全。

在江浩然看来,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了“智能、平安、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基本缓解,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的发展目标,因此需就整体国情、行业发展、公众需求等维度进行统一思考,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总体交通发展规划,鼓励、规范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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