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安堂中医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被列入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12-18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梁长玉 责任编辑:常玉

梁长玉报道 1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9年第四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其中,上海真安堂中医门诊部因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上述案件信息显示,当事人通过自有网站发布“减轻疼痛,消瘤抑瘤,延长生命”等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及保证治愈率内容的广告,并且杜撰了5位病人改善缓解病痛的病例,虚构获得了“诚信建设单位”等荣誉。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019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万元。

上海真安堂中医门诊部官网对外宣传,“上海真安堂中医门诊部是一家集中医、中药、养生保健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特色中医门诊部”。

天眼查显示,上海真安堂中医门诊部成立于2005年,经营范围包括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儿科专业、推拿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不含检验、化验和中药制剂生产的中医诊所)。该公司注册资本30万,其法定代表人、创始人为陈梅钦。同时,陈梅钦是上海真安堂中医门诊部的大股东,持股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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