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给ofo的时间不多了!6部门发文剑指共享单车企业退押金难

发布时间:2019-05-22 来源:中国网 作者:吴佳潼 责任编辑:常玉

(网络图)

对于正排队申请退ofo小黄车押金的李亚明(化名)来说,上周,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多少让他对押金退回有点信心。

自6月1日起实施的《管理办法》明确,汽车分时租赁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超过2个工作日,存量用户资金设6个月过渡期。

“有国家六部门管这事,我不担心,就等着退吧。”李亚明告诉中国网记者,他从今年4月份,发现大街上的ofo小黄车越来越少,他才意识到,是该退ofo押金了。他立即在ofo的APP上申请退押金,让他绝望的是,他前面还有1500多万人等待退押金。上周五(5月17日)李亚明排在第14612300位,今天(5月21日)排在14548519位,3天前进了6万多位。

“《管理办法》通过明确各个环节退款操作的处理时长上限,对于稳定用户预期、规范资金管理、助推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促进交通运输服务新业态的‘优胜劣汰’和‘更新迭代’,促使新业态运营企业回归商业理性和守住经营底线,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资金链断裂恶性竞争 运营企业现退押金难

2018年3月27日,在2016年融资额排名第三的小鸣单车宣布进入破产程序,成为首个共享单车破产品牌。随后,酷骑单车、悟空单车等企业相继“倒下”。2018年底,ofo小黄车被曝退还押金难,千万余人排队等待押金退还。

据媒体报道,由于资金链断裂,企业挪用押金恶性竞争,加之硬件运营等成本和价格战等因素导致多家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企业出现“倒闭”或用户押金退还难等问题。

交通部门多次表态 鼓励免押金运营

对此,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数次表态,明确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

2017年8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针对ofo小黄车退押金难问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今年2月在北京表示,将督促相关运营企业畅通退押金渠道,优化退押金流程,加快线上退押金进度,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另外,交通运输部始终鼓励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通过信用方式提供租赁服务。采用即租即押、即租即还的方式提供服务。对收取用户押金的,相关运营企业一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押金的使用管理,对用户申请退还押金的,企业应做到及时、无条件退还。

6部门联合出台办法 严禁挪用用户押金

今年5月16日,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针对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管理作出具体规定。《管理办法》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

“部分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营企业发生了用户资金风险问题,原因在于运营企业收取的用户押金和预付资金实际上完全受企业支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巡视员樊爽文表示。

对于用户预付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0元;运营企业要建立用户预付资金备付金制度,备付金不得低于用户预付资金余额的40%。允许运营企业提取预付资金余额的60%用于与服务用户有关的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债券等投资及借贷。

对存量用户资金设6个月过渡期

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后,李亚明们的押金能否如期退还?运营企业不履行职责怎么办?对此,中国网记者采访了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主任杨新征。

杨新征告诉中国网记者,运营企业定期向注册地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用户资金存管报告,暂停、终止业务前应制定完善的业务清算处置方案和用户权益保护措施,并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运营企业应按照要求如期如实报告用户资金收取、使用情况。

《管理办法》对退款时间的规定并非“一刀切”,而是做出包容审慎监管的态度。对于如ofo小黄车这样无法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退款的企业,《管理办法》提出了过渡措施。

杨新征指出,由于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与存管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相关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需要一定时间,《管理办法》提出对发布之日前收取的用户资金纳入管理设定6个月的过渡期,时间延长至2019年11月30日。

运营企业拒不整改将依法处理

为加强运营企业信用监管,《管理办法》要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交通运输新业态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运营企业的信用信息。相关管理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运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失信的运营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运营企业须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公示“不挪用用户押金,依法合规管理用户资金”的信用承诺。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张春表示,引入平台与网站,对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确保新业态用户资金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未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用户资金管理要求、履行相关报备和报告义务的运营企业,将面临联合约谈、立即整改等。杨新征说:“逾期未整改的,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并通过‘信用中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公示运营企业信用信息,向用户提示风险。对拒不整改的,相关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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