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飞: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将继续加大力度

发布时间:2019-04-09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商闻 责任编辑:常玉

中国网宗超 摄影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介绍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情况。

记者:请问周秘书长,您刚才提到了世界银行在去年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攀升了32位。在这个报告中世行也赞叹中国在相关领域的改革在短期内就非常有效并且快速,但是也有一种担忧,中国在短时间内的攀升太快了,要想营造一个一流的营商环境还有不小的挑战和风险,对此发改委会如何应对?谢谢。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推出大量“放管服”改革举措,营商环境改善取得积极成效,世行营商环境排名由2017年的第78位大幅上升到第46位。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继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设身处地为市场主体着想,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打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巩固和提升中国在全球营商环境的排名。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抓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开办企业、注册商标、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事项的办理环节、时限和成本,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纵深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做到利企便民惠民。

二是在40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就是借鉴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做法,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去年,国家发改委牵头,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构建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22个城市开展了试评价。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印发实施,今年要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分省会城市和地县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我们将重点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等方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推动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举措,让企业有切身感受,使中国继续成为中外投资发展的热土。

三是复制推广营商环境经验成果。北京市、上海市作为世行样本城市,主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对标国际前沿水平,着力推进精简事项、简化流程、降低费用,形成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北京加快推动获得电力便利化改革,开展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专项服务行动。又比如,上海实行开办企业一个平台通办,办理环节由7个减到4个,办理时间从22天缩减到9天内办结。京沪两市的改革举措得到了世行的高度认可。其他参与试评价的城市,也都主动查找突出问题,出台了一批有针对性的“放管服”改革举措。今年,我们将及时梳理总结北京、上海等各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提炼更多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带动更多地方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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