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昌海洋公园何时追查门票价格歧视?

发布时间:2019-04-02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周健 责任编辑:梁长玉

3月28日,上海海昌海洋公园的低价门票在旅游网站销售,却把上海人排除在外,只欢迎外省市游客,订票页面上特别注明了“上海本地身份证不可用”。

一石激起千层浪,上海市民哗然,上海媒体纷纷报道。3月29日,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发表声明,指责未被授权的销售渠道扰乱市场秩序,说自己要以法律途径维护权益。3月30日,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启动4月公益月暨孤独症家庭关怀计划,要树立起负责任企业的形象。

众多网友表达了不满

“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官方微博3月29日张贴的那则声明,截至今天(4月2日)有674个评论,几乎都是对上海海昌海洋公园的批评。”网信盾互联网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梁长玉发现,这则声明未被公众接受,反而认为上海海昌海洋公园是“甩锅”他人。

这则声明下面的第一条评论来自网友“音音有一点小快乐”,她了解到,本来以为冤枉了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其实,不止是被公众点名、被海昌公园否认合作的那些平台,其它知名平台也有310(上海身份证的头三位数)不享受优惠的条款,那么就不是经销商的私自行为,而是公园自己的问题。

该评论截至今天发稿时有552个点赞。

网友“销售人峻岭”则认为,明明是景区的销售政策,却变成对方非法销售未经授权,这种营销实在是很无语。

网友“来自M33星球的某小山”指出,除非上海海昌海洋公园把那些卖出去的优惠票都拦在外面,才能相信公园无辜,或者公园出具法院证明,公园已经去状告了非法销售门票的平台。

有意思的是,上海海昌海洋公园3月30日启动4月公益月暨孤独症家庭关怀计划,连续几天发布微博,显示自己的企业形象,但是在这些微博下评论的很多网友,并没有称赞公园,而是继续责问公园,不让上海人购买优惠价门票,是怎么回事?

海昌公园没有给出答案

“这属于价格歧视行为。相类似的就是人人喊打的大数据杀熟。”上海圆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副主任黄钰律师指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的第5种情况是,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明确的禁止行为,其中的第6种情况是,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价格策略的使用是有技巧的,如何在不触及法律底线的情况下展开商业活动?显然,在这个案例中,它是触犯了底线。”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永峰律师指出,公园把别人能一眼看出来的行为,把自己的营销手段,当作自己毫不知情,这令公众不满。

网信盾高级研究员梁长玉认为,即便是经销商坑了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公园也应该自查优惠门票的源头、有没有员工涉事。“既然3月29日的声明没能服众,公园就有责任再次解释,更加清楚地还原事件真相,向上海市民展示自己的真诚,这才是正确的危机公关。”

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在声明中曾宣布,“将对涉及到的渠道严肃追查,对于扰乱市场秩序及恶意炒作损坏公园声誉的现象,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那么,何时开始追查的,追查得怎么样了?截至发稿,消费者还没有看到上海海昌海洋公园给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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