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款,又有银行不高兴

发布时间:2019-01-15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周健 责任编辑:梁长玉

曾女士想不通,自己欠债还钱,而且提前还钱,为什么银行不仅不说她人品好,还把她归入了黑名单。

“金融段子王”1月11日在微博上讲述了这件事:杭州曾女士去年提前归还了借银行的5万元,自己觉得信用很好,现在再去借款,却被拒绝了,原因是征信上有不良记录。

微博上很多网友表示惊讶,提前还钱,怎么可以不给鼓励,却要处罚?有人还怀疑曾女士这个遭遇是编造出来的。

有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提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站在银行立场,提前还款并不证明该客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反而要怀疑该客户是不是把借款用于别的方面。因此,银行在后续评价时,会认为该客户的借款风险较高,就不愿意再次放贷。

上海一家银行的信贷部员工还介绍了银行的另一种内心想法:“银行是吃利差的,需要钱生钱。银行既要打击借钱不还的人,也不欢迎提前还钱的人。你们都提前还钱,意味着银行要找更多的人来借钱。”该员工以信用卡为例,发卡有成本,营销活动又是成本,如果客户都不透支、都不逾期,那么银行很可能白忙乎。

提前还款,惹放贷方生气,其实不是新闻。百度贴吧2017年9月15日,网友“欣欣欣痛”抱怨,在“向钱贷”上借了一笔钱,提前10天归还,事后发现,自己被登上了征信系统。

“欣欣欣痛”在抱怨里提到一个细节:向钱贷的利息收得很高。由此可见,“欣欣欣痛”提前10天还钱,放贷方就少收了10天利息,当然是不高兴了。

“针对提前还款的行为,金融机构往往会收取一定的罚息。”网信盾互联网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梁长玉指出,提前还款者不能单方面以为,金融机构会称赞自己资产实力雄厚和个人信用靠谱。

针对曾女士的遭遇,有不少网友在微博上呼吁,借贷双方应该权利义务对等,比如,银行允许曾女士提前还款时,可以收取罚金,但需要放弃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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