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注销将于10月起推出多项新服务

发布时间:2018-09-19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祎然 责任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18年10月1日起,企业税务注销将推出多项新服务。

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通知》明确,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通知》要求,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限时补齐的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可享受容缺办理的纳税人主要包括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等五大类。

税务注销简化服务

《通知》还推出了税务注销办理流程的一系列便民措施:简化资料报送,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优化大厅办税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窗口,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套餐式”服务模式,并强化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优化税务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于注销业务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相关资讯

中文 English Français Deutsch 日本語
Русский язык Español عربي 한국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