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提醒:重启国内航线燃油费以出票日划界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周健 责任编辑:梁长玉

周健报道  6月5日起,时隔3年,国航、东航、海航、上海航空、春秋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正式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标准为10元/人。据了解,上一次取消该项费用是2015年2月。

目前,上述各航空公司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费附加费的通知。通知显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0元上调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0元上调为1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部分航空公司也在通知中明确提到,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免收。而有些航空公司则实行减半收取政策,每位旅客收取0元,相当于免收。

据悉,携程已收到国航、东航等部分航空公司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目前,在携程上查询6月5日及之后的国内航线发现:在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之外,成人旅客燃油附加费已由0元调整为10元。对此,携程也已在支付“明细”中进行标注。

(查询携程APP,燃油附加费已调整)

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还提醒,多数航空公司在通知中注明,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也就是说,6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果要变更至6月5日(含)以后,不用按照新标准补交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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