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借贷过的客户或不受银行欢迎

发布时间:2018-05-29 来源:中国网商务 作者:周健 责任编辑:

从4月25日到5月9日,这条消息在百度一再增加着记录:杭州有银行告诉客户,如果近半年内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借款达到2次,即使已经还清,在转向银行借贷时,将被银行拒绝。

这件事能查到的最早报道来自浙江在线。其4月25日介绍,涂女士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条信息,“千万不要以为互联网借贷可以随便用,哪怕按时还款也会影响贷款。刚刚银行信贷员告诉我,蚂蚁借呗、京东白条、微粒贷等产品,只要在近半年内有2次使用记录,不管还不还都不给我批车贷。”。

涂女士那时候要买车,向与4S店合作的某商业银行申请按揭。银行信贷员查到涂女士半年内有几次网络贷款的记录,就对她拒贷了。

某商业银行某支行的个贷部经理表示,银行确实出台了新规:半年内有过2次以上的小贷记录,就不批贷。据解释,银行这是抬高申请门槛。

5月7日,杭州一家银行已经否认了上述消息。但是,自媒体和社交媒体上继续冒出类似消息。

“不妨反过来思考这件事。”网信盾互联网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梁长玉分析,银行放贷前要审查客户的还款能力,比如,抵押品和个人信用,都是参考指标。其中的个人信用报告来源于央行的征信系统,而互联网金融平台不一定接入了央行征信,如果某人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逾期还款等失信行为,但是个人征信记录没有反映,此时放贷将增加银行风险。“每家银行的放贷门槛、对个人信用的容忍标准,会略有不同。有的银行规定,个人贷款、信用卡在2年内不能逾期6次以上,连续逾期不能超过3次。”

梁长玉认为,即便所有银行都对互联网金融平台另眼相看,也是银行的权力。“互联网金融的整体实力不如银行业,但是互联网金融从诞生那刻起,就分流着银行的资金,银行的客户,银行不可能亲近互联网金融平台。”

互联网金融行业一直存在着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的害群之马,今年的全国两会发出声音,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

上星期,上海又有一家规模较大的互联网企业公司被投资者集体举报,这家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已经处于失联状态。“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备案延期,此时爆出问题平台,说明监管压力是起作用的。”梁长玉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形式,通过守住合规、安全、透明的底线,体现其服务中小企业、支持创业创新、拉动消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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